公費待遇

民國83年(西元1994年)前,本校學生享有「念書不用錢,還有錢領」的公費待遇。除享有學雜費、住宿費等等,依照各年代標準,每月還有一筆生活津貼,包括主食費為糧食糙米數公斤與副食費現金,學校大多將糙米折算現金,連同副食費一併撥發給學生。有了公費的挹注,解決學生生活基本開銷,使學生能專注投入課業與教師培育課程學習之上。

對於絕大多數的學生而言,每個月領到數百元的公費當下,扣掉伙食費的支出,剩下的生活開銷,到鄰近的龍泉街內,有為數眾多的麵食攤販,如陽春麵、粿條、肉絲麵、水餃等等,或者去吃名聞遐邇的師大牛肉麵,除了買一兩本書以外,可邀一、二知己,飽餐一頓,是最快樂的月初生活。如64級校友陳國川所說:「我們那時候吃麵最喜歡喊的就是,去大碗公來一碗牛肉湯麵,湯講的小聲一點,牛肉講大聲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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