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訓: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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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7日 (日) 13:12的最新修訂版本
校訓
校訓,是學校教誨誡勉學子的訓詞,旨在激勵學生向學,培養完美人格,樹立優良校風。 明代東林書院校訓: 風聲、雨聲、讀書聲、聲聲入耳; 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在心。 顧憲成講學東林,以此激勵學子潛心治學,關心民瘼,成為一個有眼光、有抱負、能擔重任的人。 清華大學校訓:自強不息,厚德載物。 這是民國三年(1914)冬,梁任公到清華大學演講,以<君子>為題,對<乾>、<坤>二卦象辭,作一番詮釋,並擷取「自強不息」、「厚德載物」之義,勉清華學子應有剛健進取,堅卓不撓的精神;負重致遠,寬厚博大的襟懷,「崇德修業,勉為真君子,異日出膺大任,足以挽既倒之狂瀾,作中流之砥柱」。「自強不息」、「厚德載物」二語,源出《易經.乾卦象辭》:「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及《坤卦象辭》:「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詞句典雅,涵意深長,清華大學即以此八字作為校訓,本此精神,造就出不少肩負建設國家重責大任的英才。 民國二十七年(1938)九月十九日,教育部通令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應以「忠孝仁愛信義和平」八德為共同之國訓,同時頒發青年守則十二條,俾資遵循。復於二十八年五月一日,規定「禮義廉恥」四維為各級學校之共通校訓,製成匾額,懸掛於各校之禮堂或其他適當之場所,並盼利用日常生活及各種集會,闡揚「四維八德」,以加強民族精神教育之實施。各校除奉行國訓與共通校訓外,可各依其特徵,自擬校訓,配合實施。
師大校訓
民國四十一年(1952)二月,臺灣省立師範學院(今臺師大前身)第三任劉真院長爰就「孝悌忠信、仁恕謙和、誠敬公正、勤敏儉樸」等眾多修身處世的德目中,特別選定「誠正勤樸」四字,作為師院校訓,於民國四十一年二月二十日第二十七次行政會議通過,沿用至今。
劉院長曾對此四字向學生加以闡釋其意義:「誠」,就是「不虛偽、不欺妄」;「正」,就是「不偏私、不枉曲」;「勤」,就是「不怠惰、不因循」;「樸」,就是「不奢靡、不浮華」。
如果一般同學能先做到「誠正勤樸」,便自然不難實踐禮義廉恥的共同校訓了。劉院長并希望同學們以「誠正勤樸」為個人品德修養的準則,以樹立良好的學風,然後以我們良好的學風,進一步達到改造社會的目的。
撰寫人:林礽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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