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學院: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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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0日 (二) 14:27的修訂版本
系所流變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藝術學院(以下簡稱本院)成立於民國71年8月,就原文學院美術學系、音樂學系,與工藝教育學系(現改為科技應用與人力發展學系)合併為藝術學院。87學年度,科技應用與人力發展學系改隸科技學院,本院其後陸續增設設計研究所、民族音樂研究所、表演藝術研究所、藝術史研究所、視覺設計學系。自96學年度起,原本院音樂學系、民族音樂研究所及表演藝術研究所合併改制為「音樂學院」,本院成為以視覺藝術創作、研究為主體。101學年度設計研究所與視覺設計學系整併為設計學系,本院即由美術學系、設計學系及藝術史研究所等三大系所組成,並於98年12月成立「文物保存維護研究發展中心」。各學制分別授予「藝術學」或「設計學」學士、碩士及博士學位。
歷任院長
本院首任院長由音樂研究所張大勝教授擔任,74學年度由梁尚勇校長兼代院長一年,接續由美術系梁秀中教授、工藝教育學系李大偉教授、音樂學系陳郁秀教授、設計研究所康台生教授、音樂學系張清郎教授、美術學系陳瓊花教授、民族音樂研究所許瑞坤教授、美術學系林昌德教授、美術學系李振明教授擔任院長。
美術系
本院美術學系始創於民國36年,為國內歷史最為悠久之高等美術學府,多位早期國畫或西畫大師皆任教於此,如黃君璧、溥心畬、廖繼春、李石樵、馬白水、林玉山、陳慧坤等人。國家文藝獎多位得主鄭善禧、劉國松、廖修平、林磐聳等人,現於本院擔任名譽或講座教授。多位校友在國內重要美術藝文教育或行政機構擔任要職,國內外藝壇扮演舉足輕重地位,傑出的表現備受肯定。
美術學系設有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及在職進修碩士專班,各學制皆採分組招生與專業教學;美術系館內有設備完善之畫廊、專業教室、豐富藏書之圖書室及大型石膏像等各項教學設備。設計學系設有學士班、碩士班及在職進修碩士專班,學士班課程以「多元化」之教學規劃,研究所課程為設計高階實務應用,空間規劃設有整合與創新設計、圖像與設計心理等各類實驗室,並附有多種高階新穎之設備。藝術史研究所97學年度成立,為一獨立所,設有西方藝術史及東方藝術史等兩組專業,分組招生、授課;積極購置Gernot Prunner Library藏書及各類西方藝術圖書,成為國內擁有最豐厚的亞洲藝術史以及西方近代藝術史研究圖書資源的學術機構之一。
發展願景
本院歷屆校友留校作品質量並豐,深具台灣光復後美術發展典藏與研究價值,本院98年底成立「文物保存維護研究發展中心」,具完整功能之修復室與教學空間,培育本校優秀之文物修復與研究人才。99年底成立設計學系成立「文化創藝產學中心」,配合國家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政策,強化學生對實務的認知與參與,提升本校文創產業的競爭優勢,提供美學經濟加值之專業服務。
本院自民國83年起每年3月底至6月舉辦一年一度師大藝術節,院及系所規劃系列多元藝術活動,將本院發展成果做完整展現,帶動全校及社區藝文氣息。
每年出版4期的藝院簡訊,將本院活動成果、藝文新訊、師生得獎訊息做一彙整。
多年來積極與海外相關美術院校進行交流互訪,簽署學術合作協議,延聘優秀國內外師資,聯合舉辦跨國美展、學術合作計畫、國際學術研討等實質性學術交流,鼓勵學生參加國際競賽,優秀師資、傑出的教學,師生屢屢榮獲全國或國際性大獎,並吸引諸多外籍學生前來本院研讀進修。未來將持續配合本校各階段校務發展計畫,加強發展各學系、中心的特色及相互間配套合作,結合優秀傳統與當代多元並具國際視野之藝術創作與理論研究,積極成立具現代化設備與專業的美術館,提供展品優質的展覽空間,首都市中心國際水準之藝文活動場所。
撰寫人:許世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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